2015年伊始,浙江、湖南等多个省份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降价”成为共同的基调,来势凶猛,引发争议。其中,浙江省在预先设定的“降价10%”的门槛基础上,又对中药注射剂、抗菌药物及配送金额达前200位的品种再次降价。湖南更是在全国药品招标最低价的基础上,继续降价;而山西的药品招标价格,也以新一轮全国最低中标价的平均价作为限价。
更多的省份也还在行动。2月1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正式启动该省的基药招标采购工作。辽宁明确提出,对药品中标价格管理实行价格“左右联动”制度,亦即在集中采购结果执行期间,如果其他省份新公布的药品中标价格低于该省的中标价格,将取其他省份所公布的最新中标价格执行;若企业不能接受,取消其中标资格。
这是继北京之后,第二个提出价格“左右联动”的省份。辽宁省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明确表示,价格左右联动“会参考湖南报价”。湖南省的做法,则在各省的药品招标压价风潮中引起了最大的争议。因其砍价过猛,引发企业反弹,在1月28日,甚至有超过200家企业联名抗议,部分工作人员聚集在湖南省政府门口集体“散步”。
争议“人机对话”
此前,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下称药促会)曾致信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称,“湖南省在议价方面的做法,严重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律”。
在湖南,是由60多名专家采取“人机对话”的谈判机制评议药品价格。具体操作方法,是由专家们各自在计算机上输入各款药品的价降幅度,再由计算机系统扣除高、低极端值后,汇整出专家们建议的平均降价幅度。但是药促会认为,专家们在透过计算机提出建议价时,没有科学、明确、公平公开的依据,仅以降价作为最终目的,“主观随意色彩较浓”。有些第一轮专家的建议价,是直接在投标指导价的基础上砍掉50%;还有企业在第一轮专家的建议价公布后,企业按此进行了报价,但专家们又给出了更低的第二轮建议价。药促会认为,这种做法不仅全盘否定了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和湖南省参考的其他省份所制定的招标价,而且,也形同推翻了湖南省自行制定的投标指导价格。
药促会称,让电脑、专家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并要求企业在电脑上即时确定交易价格,而不让买卖交易双方直接进行谈判,这一做法违背基本的市场规则。没有给予企业平等的权利、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规则,没有出示确定价格的理由与依据,实质上是政府通过专家之手,对药品交易进行不当行政干预,人为设置市场交易的障碍。药促会还质疑:“通过神秘方式将专家聚集到一起,在短时间内就凭主观感觉对万种产品规格确定价格,这种做法怎能科学,又如何能被各方接受?”
在双方的分歧台面化之后,据药促会的描述,湖南省药品招标办副主任胡茹珊曾于2015年2月3日下午致电药促会,声称要“起诉药促会”。胡茹珊认为,药促会的认识不准确,大部分的企业是支持湖南招标结果的;在议价过程中,个别企业还认为专家砍的价砍得太少,企业甚至还可以给出更低的价格。另外,许多原来弃标的企业(包括抗议的企业)都向湖南药品招标办认错,请求重新确标。
胡茹珊还表示,“人机对话”是专家议价的方式之一,是部分省份已经实施成熟的阳光公开的做法;参加议价和竞价打分的临床专家,比价格主管部门和药学专家更清楚药品的进价、销售价,更懂得药品在市场运作中的价格空间,砍价有其理由。
药促会则反驳称,“临床专家又是依据什么来确定药品价格?临床专家又是如何了解企业产品的真实价格?这恰恰是需要公开透明的重要环节。”双方一度剑拔弩张,准备诉诸法律。随后,拉锯又以湖南招标办官员道歉、双方和解而暂时告一段落。
药品压价比拼之弊
“新医改”的原意,应为包括“医疗、医保、医药”三大领域改革的三医联动。但是,在其他方面改革推进缓慢的情况下,医改异化成了单纯的“药改”,仅陷入药品降价的比拼。药促会认为,政府期望通过降低药品价格以迅速展现医改成果,药品招标部门则承担了展示医改成果的责任。但实际上,这是一个不堪承载的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