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侠解释,自己的薪酬、科研成果、学术地位以及业内的声望等等,目前都只能在体制内获得。虽然国家卫计委最新的文件指出,不能因多点执业影响医生的待遇、晋升,但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配套,医生不敢轻举妄动,担心在职称晋升、科研立项等方面吃亏。
与陈侠不同,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某医生则直言,除了定期门诊外,他还要查房、看书写论文、带学生,每天处于超负荷状态,另外还有各种考核,工作压力较大,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多点执业。
建议申请程序还需再简便
陈侠认为,医生个人不愿意多点执业的原因有很多,最大的阻力来源于目前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体制,但体制的松动需要持之以恒的改革。“珠海可以按照国家卫计委的最新规定,把办法中‘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多点执业的证明’改为‘取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减少阻力。”
这在其他地方已有成功的实践。2014年8月1日,北京就把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从过去要取得书面同意,改为向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报告即可。根据官方提供的数据,新政实施5个月,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市受理注册多点执业人数1170人,是2013年同期的4倍。
一家公立医院的负责人则认为,医院花了大量的精力去培养骨干医师,一旦骨干医师经常参与多点执业,有可能会造成病人的外流,对医院产生不利影响。“医生出去坐诊,政府能否给予第一执业地点相应的补偿?这样可以取得医院的支持。”该负责人说。
原因二
医疗事故责任难认定让医生有顾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医疗事故责任难以认定也是困扰医生多点执业的因素之一。根据珠海的规定,医师应当与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工作协议,内容既包括发生双方权利、义务、薪酬、工作时间、奖罚以及发生医疗纠纷时的责任分担,合理承担工作任务,合理制定薪酬标准,妥善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对此,医生和医院有所顾忌。珠海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约有20名医生与其他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联建协管”合作协议,虽然没有发生过医疗事故,但由于《办法》没有详细的指引,医院还是十分担心。
该负责人解释,每年人民医院会根据医院的病床数以及医生的门诊量,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如果认定医生负主要责任,则由医院负责大部分的赔偿,而医生附带的责任不多。“如果医生去其他医院执业发生了医疗事故,这个责任仍由原来所在医院来承担,肯定会影响医院的积极性。”该负责人说。
陈侠也认为,在如今的大环境下,病人与医生一旦发生矛盾,很容易演变为“医闹”。“如果第二执业点没有给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事故保险,这会增加医生执业的风险。而医生的主业还在第一执业点,其他机构又怎么舍得给医生购买保险?”
建议完善保险制度减少医生执业风险
在医疗风险防范等方面,国家卫计委最新出台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指出,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
有业内人士认为,珠海可参照规划修改相关条款,“在美国,医生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患者可以寻求保险公司或律师求助,不会直接找医生的麻烦。珠海也可不断完善保险制度,尽量使医患之间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生对多点执业的担忧。”
原因三
“沉下去”却没有病人可看
“我们想下去,可是下去了也没有病人看。”作为珠海市一家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刘芳(化名)到香洲区拱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诊已达4年。然而半天下来,她有时候看不到一个病人。刘芳表示,该服务中心有5—8个医生,平时每天只有30多个病人,他们社区医生可以应付自如。“作为外来医生,我们不好意思也不敢跟当地医生抢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