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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正乾:表面上是这样,但本质上不一定。在医院没有二次议价权利的现在,存在着诸多暗地里医药企业给医院返利的“暗扣”现象,这种现象在很多地区是普遍存在的。
比如,假设一个药品的中标价是100元,虽然不允许医院二次议价,但医院还是从医药企业得到了10%甚至20%的返利,这个返利没有体现在药品降价上,是暗地里违规的“暗扣”;而一旦医院可以二次议价,直接降价10%或20%,这是明面上合法的“折扣”。
所以,这不一定会减少医药企业的利润空间,而是把原来的暗返利等潜规则变成了明规则。并且,还减少了医药企业的暗返利税负和财务处理等麻烦。
记者:类似这种暗返利的潜规则能否完全避免?
牛正乾:暗返利有两种:一种是返给医院,进医院公家的账户;另一种是回扣,给医生个人。放开医院二次议价后,“暗扣”转化为“折扣”,变成医院合规的账面利润,向医院返利的情况应该会减少很多或者不存在,但给医生的回扣可能还会有。对医生回扣的约束,需要通过医保付费方式的改革,去改变医院对医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记者:现行的药品价格机制中,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是否得到了改善?
牛正乾: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销售。这就会带来一些问题,医院更愿意用贵的不用便宜的。
比如原来花1元采购的一盒药,医院卖2.5元就可以从中赚1.5元,加价率是150%;但在2006年这条规定后,医院还想一盒药赚1.5元的话,采购价就得是10元,卖到11.5元。也就是说,受到15%加价率的限制,医院想从一盒药中赚相同的钱,就得采购更贵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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