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不是突然引爆的舆论,或许还有很多消费者对鸿茅药酒的神奇功效深信不疑。4月18日,北京律师殷清利申请公开鸿茅药酒配制技艺入选非遗信息。记者发现,7年前已有学者对鸿茅药酒是否符合非遗要求提出质疑。此外,多次为鸿茅药酒背书的专家也与公司关联方的重要人物出现重名。由此看来,事情似乎还会发酵。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鸿茅药酒尚未就“产品安全性存疑,广告宣传多处违规”做出正式回应。那么,风暴中的鸿茅药酒将何去何从?
应该说,多位专家站台背书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身份,给鸿茅药酒带来了不小的便利,但记者发现,这背后也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
记者了解到,有大学学者质疑鸿茅药酒不符合“非遗”要求,含有“豹骨”的说法更是涉及虚假申报。而且整理公开资料可以发现,在鸿茅药酒主体公司中,有一位董事名为“柳长华”,这一名字同时出现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中,是传统医药的专家委员之一。此外,在为鸿茅药酒常年背书的专家中,有几个同名者也出现在与鸿茅药酒有关的公司股东或高管名单中。
不过,上述同名者是否为同一人,记者目前未能从有效途径获得证实。
难以符合“申遗”要求?
鸿茅药酒是如何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者查询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于2009年4月发布“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示项目”名单,鸿茅药酒酿造工艺位列其中,被列入第八项(传统技艺),其申报单位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2014年1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中,鸿茅药酒配制技艺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位于第九类第四项,即“传统医药中的中医传统制剂方法”中,对应申报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
综上,鸿茅药酒自我宣传称“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并非没有根据。但应当注意的是,前述两次列入名单中的是“鸿茅药酒配制技艺”。记者从鸿茅药酒官方商城查询到,所谓“鸿茅药酒配制技艺”是鸿茅药酒的八步酿造法,换句话说,“八步酿造法”是鸿茅药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技艺。
记者发现,早在2011年,鸿茅药酒因广告宣传问题引起关注之时,便有学者指出,鸿茅药酒配制技艺事实上难以符合“申遗”要求。
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董杰,于2011年9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鸿茅药酒事件及其反思》,从传承谱系不清晰、未体现项目关键环节、部分内容涉嫌虚假申报三方面指出鸿茅药酒申遗存在的瑕疵。在2017年6月的公开报道中,董杰为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副教授。
当时,董杰的文章除了指出鸿茅药酒传承谱系上不够清晰明确外,还表示,由于鸿茅药酒的原材料大都为中药材,本为生药,需经过炮制才能为人体接受。中药炮制是传统医药中制药技术的核心,是传统医药文化的集中体现,应该作为民族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中的重点。但鸿茅药酒酿造工艺60多味药材的炮制方法,几乎均未被提及。
董杰还在文章中指出,鸿茅药酒酿造工艺部分内容涉嫌虚假申报。其“八步酿造法”的第三步“煎膏”称:“64味药材炮制完毕后,再取适量金钱豹骨,加五倍量水文火煎煮五个时辰。”董杰表示,2006年,当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布过《关于豹骨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禁止在中成药处方中使用豹骨,“想必鸿茅药业不会将此通知置若罔闻,至少2006年以后的产品原材料中不能再使用豹骨,而2009年的材料中依然宣称酿造过程中使用‘金钱豹骨’,涉嫌虚假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据公开报道,目前,已有公益人士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鸿茅药酒公开配方中豹骨采购来源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