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下一步要做学术推广,但是有一半的医药代表做学术推广是做不了的,所以药企想要强化这一块就得招聘一些学医药的专业人士,同时将一些非专业的人士清理出去,而改造的方式就是裁员。但这个过程中肯定会出现换汤不换药的现象,如果医生的获益方式得不到彻底的解决,单纯去改革医药代表的话是解决不了本质问题的。”北大纵横医药行业中心高级合伙人史立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据我了解,现在也有一部分跨国药企意图和一些咨询公司合作,将医药代表这种业务划到咨询公司去,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虽然形式上有很多的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行业本身没有本质的变化。这种形式上的改变,并不会解决医药代表暴露出来的问题现状。医药代表的出现是有其基础的,基础不改变那么这个行业也会继续存在的。不管医药代表怎么称呼,它的本质就是销售人员。”张文生说。
同时,史立臣也表示,像目前南京等地推出的医药代表资格考试等准入式的监管也多是形式上的。“所谓的行政准入解决不了道德与监管的问题,虽然可能会总体上提高医药代表的水平,但是解决不了这个行业暴露的根本问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新医改课题专家顾昕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药新技术总得有人来推广,医药代表还是有必要存在的。
“但无论跨国药企还是国内药企在模式上寻求变革多是权宜之计,像医药代表换成医学联络员,还是一些资格类考试等都是既不治标也不治本的措施。”顾昕说。
医药腐败根源在医疗机构定价机制
“如果公立医院的盈利模式不去改变的话,那么医药行业的这种现状不会有大的改变。医院或医生的来源主要是药品收益或器材设备检查项目的收费,这其中医生的收入至少一大部分来自药品盈利的灰色地带。”张文生说。
“当所有的药企都成了‘坏人’,它们是违法的,但也同样说明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它们。归根到底整个医药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包括商业贿赂的问题,都是整个行政定价机制造成的。”顾昕认为。
顾昕表示,在目前的行政定价体制下,很多医疗机构往往用药时是成心用贵的,如此他们的收入才能高,他们的医生才能生存下去。
“因为在医疗机构中,薄利多销的盈利模式是行不通的。目前医疗服务与药品的定价都由各省的发改委或物价局来定并且物价局规定用药只能加价15%,因此同样能治好病的药,他们肯定会选择用贵的。而政府定价则存在着‘定不准、计划赶不上变化’的特点。如果医生仅靠挂号费,并告诉患者‘您的病回去喝点水就可以了’那是难以维持生计的。”顾昕说。
史立臣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医药代表现在搞得很乱,医药代表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但根本原因却不是出在医药代表身上,而出在体制上。最需要解决的是医生获益的问题即医生通过医术去获益还是通过药品去获益。而在整个医疗体制上,它对于这部分的设计没有发挥作用。医和药如果能够真正的分开,由国家全额支付的方式来解决医和药的问题。切断医生在开药上的利益分配,那么所有问题也就彻底解决了。”
在顾昕看来,政府只有从价格管制的角色转化成政府购买的角色,建立医保购买制度才能彻底解决问题。而所谓的医保购买制度则是医保机构代表患者集体去作为医疗服务的购买者参与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及药品)的购买,从而摆脱患者被过度医疗等问题。
“令人欣慰的是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专门发函到部分医药行业协会,放开药价管制方案正在快速推进。”顾昕透露,“如果整个行政定价制度得以破除,并把医保购买制度完善,那么像医药界类似商业贿赂等问题就能自然而然地迎刃而解了。在医保购买制度下,医疗机构选择性价比高的药品也能赚得很多,它也就不会放任医疗回扣之类的事情发生,医药代表也能回溯正源。”顾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