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药采中心发布低价药品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国家及自治区的低价药品种直接挂网,对基层与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捆绑配送,这也是首个地区单独为低价药品采购出台详细的采购规定。而随着河北、湖北、内蒙等地方政策的落地,低价药品招标开始陆续步入执行期。
上述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公立医院对常用低价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在挂网结果公布后,公立医院根据临床用药的实际需求再遴选低价药品目录。之后由医疗机构与挂网企业进行议价,其中新版GMP认证企业具有优先权,企业自主报价每半年调整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对基层与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捆绑配送,即承担县级公立医院低价药品配送的企业必须同时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配送,若挂网后相关企业不为基层供货或配送率未达要求的,将取消其在所有公立医院采购平台的挂网资格。
自5月8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出台后,低价药的采购执行也即刻提上日程,尽管发改委与卫计委对此表态不一,但从目前各个地区对低价药品采购执行的态度来看,基本都是严格遵从发改委“直接挂网”的思路,如陕西、安徽、河北等省份,而上周公布的湖北基本药物招标也由此前的招标方式改为直接挂网、不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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