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警方提供的消息,为了确保幼儿的出勤率以增加收入,从2008年11月至2013年10月,两家涉事幼儿园先后分10次购进处方药病毒灵并安排幼儿服用。近期,吉林和湖北又有两所民办幼儿园被曝给幼儿喂食病毒灵。
持续发酵的处方药事件引起国家部委的关注,3月18日,教育部与卫计委联合发文,要求各地4月10日前拉网式排查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服药行为。3月19日,国家卫计委发布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宣传材料,详列非法行医的类型及相关惩戒措施。
值得深思的是,在幼儿园违规操作给幼儿喂药的事件中,为何涉事幼儿园能够顺利多次购得处方药?
据了解,在江苏、贵州等不止一个区域内,消费者能够自主在药店“轻松”购买到包括抗生素等在内的处方药,而在北京等一线城市,在药店购买上述处方药时则需要出示医生处方,相对“困难”。
为何会出现监管盲区?卓创资讯医药行业分析师赵镇对此表示,目前国内监管部门管控重心放在包括生产等环节方面,对上市之后处方药的管控不够重视。而上市之后的管控由政府部门来操作,目前主要依托药品不良反应(ADI)的监测与反馈,忽略了民间和社会的力量。从生产企业的角度分析,与其花费成本去主动上报不良反应的数据,更愿意将精力放在研发,或者药品销售等其他环节来得“实惠”。从医院到药厂,没有内在的驱动力,导致整个药品监测的反馈体制周期比较慢。
未来的对策是,可以借鉴美国FDA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搜集药品风险信息的渠道与体系建设;在药品的淘汰机制上,可采取评分制,细化出多个对应指标,然后逐项评分,多层考核,综合权衡,以便及时淘汰有关药品,同时建立一套科学的处方药评价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