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问题疫苗”事件愈演愈烈,从媒体的大幅度报道,到国家食药监总局作出彻查指示,世卫组织的通报,李克强总理也明确作出批示要彻查流向和使用情况。
“问题疫苗”的问题,到底是出在疫苗本身,还是另有原因?医药地理记者通过一系列的追踪和采访,试图揭开“问题疫苗”的真相。
疫苗本身质量并无问题
截至发稿日,网络上对于问题疫苗的讨论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甚至引发了大众对疫苗注射的恐慌,更有甚者跑去香港接受疫苗注射,把本次事件冠以“毒疫苗”事件的媒体也为数不少。
但事实上,发生问题的疫苗本身并没有质量问题,此次的“问题疫苗”并非2013年《疫苗之殇》文中所指的“毒疫苗”,疫苗生产企业着实背了一次黑锅。
在3月22日CFDA的调查通报中提到,“未发现涉案药品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流入非法渠道”。而在随后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消息中,也提到“世卫组织了解到中国扩大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是安全有效的”,并指出“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
据悉,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卫计委已于2010年和2014年通过世卫组织的评估,疫苗生产符合所有国际监管标准,包括能确保使用现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在世卫组织的二度申明中指出,此次疫苗事件主要与疫苗的储存和分发有关。一类疫苗由政府的疾控中心系统从生产商分发到接种点,其可控温度的冷链系统已通过世卫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评估并确认为高质量的冷链系统。但二类疫苗不通过该系统配送。
涉案疫苗到底“殇”在哪个环节
而据先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称,经查庞某共从20个省、市、自治区的107人手中取得疫苗及生物制品,并将其销往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193人手中。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曝光的涉案药企最新数字为13家,均为医药批发销售企业,并非所谓的“涉案均为疫苗生产企业”。而截至24日,已有3家疫苗经营企业被当地药监局撤销了GSP证书。
24日下午,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非法经营疫苗案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并对二类疫苗流通和使用中出现的监管漏洞作了说明。
在发布会上,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督司司长李国庆表示,非法疫苗的问题主要发生在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目前还未发现疫苗生产企业直接涉案。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刘卫战告诉医药地理记者,“关于药品冷链运输,我国药监局2012版及2015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明确的规定,总的原则是全程无缝冷链。为保证这一点,在运输需要的设施设备,温度追溯,文件记录与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
据悉,严格的疫苗运输流程中不会出现温度超过疫苗保存温度的情况。冷藏车在疫苗上车之后,就一直保持运转状态,直至疫苗离车。在执行了严格的出入库制度后,也不会出现来源不明的疫苗。从问题疫苗发生的情况来看,更多的问题发生在管理不规范的小型药品经营企业中,李国庆也指出,疫苗贩子是非法疫苗的祸根。“一些规模小、管理差的药品经营企业受利益驱使,为违法分子提供资质证明和票据,使其能够在无资质情况下违法经营,为疫苗贩子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和掩护。”
刘卫战表示,这次疫苗事件,仅仅是从这一类产品角度告诉社会,医药物流也是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医药物流,特别是运输环节,有必要纳入规范的监管体系,而不是游离在法规之外。
临期疫苗的处理成主要问题
据悉,由于不同地区疫苗使用情况不一样,疾控部门在采购疫苗时,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购适宜数量的疫苗,并在相应的效期内用完。效期过了的疫苗则会出库报损,还在有效期内但用不完的疫苗则根据疫苗种类,一类苗退回上级疾控,由上级疾控再次分发,二类苗退回生产厂家,由厂家处理。但这种情况基本没有,因为疾控部门对二类疫苗进的很少,而且有效期基本都在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