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现将有关药品网上采购药品信息补充完善的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单位鲜章的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附表:网上采购药品信息拟补充完善名单.pdf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