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药械采购中心:
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包括《2014年浙江省普通大输液集中采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附件.zip
1.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
2.2014年浙江省普通大输液集中采购方案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