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5日,央广网报道了“福建多地综合性大医院部分常用药品断供”。当地医院负责人将原因归结于新一轮药品采购后,一些目录内的新药还没到位,而不在目录内的旧药又已停供。
日前,曾参与了新一轮药品采购的药企奥吉娜药业,又上演“民告官”,将矛头指向福建卫计委,认为其主导的当地招标规则不公,导致自己被迫退出。
两起事件,除了起源之外,有无联系?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后“药慌”的原因,是否写在奥吉娜的“状词”中?
2015年被称为药品采购招标年,在国务院以及卫计委相关文件出台之后,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陆续启动了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作为首批医改试点省份的福建省在2016年初率先完成省市级招标工作。
对于招标的后续影响,《每日经济新闻》曾于2月18日报道了《部分药品报价大降九成 福建药品招标可节省40亿》,福建此次公开招标采购部分药品竞价品种平均降幅为18.01%,议价品种平均降幅为8.28%,特定限价谈判药品平均降幅为22.59%。
药品降价,这原本是一件好事,不过福建在招标后,多地综合性大医院出现了常用药断货的现象,另外,就在不久前,国内一家药企就认为此次招标规则不公,还因此将福建卫计委告上了法庭。
针对上述诉讼以及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产生的“后遗症”等相关疑问,5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要求向福建卫计委发去书面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时,未收到正式回复。
●招标后医院出现“药慌”?
对于此次新一轮的药品集中采购,可以先回溯到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7号文)。此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70号文”)于6月发布,7号文精神得以细化落地。
在上述文件指导下,各省市的招标工作陆续展开。其中福建省作为国务院确定的首批4个综合医改省份之一,在2015年8月即下发采购通知,并在2016年春节前就完成了省级招标议价工作,春节后立刻公示了结果并展开了市级的“二次议价”工作。
而根据福建省卫计委副主任、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晓春在2016年初接受新华网采访时介绍,据初步统计,本轮公开招标采购部分药品竞价品种平均降幅为18.01%,议价品种平均降幅为8.28%,特定限价谈判药品平均降幅为22.59%。预计省级层面可节约药品采购资金约40亿元。
2016年2月18日,本报以《部分药品报价大降九成 福建药品招标可节省40亿》为题对此进行过报道,当时报道指出,部分药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尽管在福建的这次招标中,其部分药品以低价中标,但公司在医院之外的渠道销售时,价格明显高于医院,这可能将导致医院药品断货缺货的现象。
而就在此后的1个月,3月25日,央广网以《福建多地综合性大医院部分常用药品断供 市民陷入购药难》为题报道,在福州、三明、龙岩等地的综合性大医院出现了常用药断供的问题,接受采访的龙岩第二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建全省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采购,药品目录重新招标后,一些目录内的新药还没到位,而不在目录内的旧药又已停供,就出现了这种衔接不上的问题,同时指出这是全省都存在的问题。
而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走访了厦门一些药店,被告知,近期有不少患者拿着医院的药方前来买药,称医院由于一些常用药断货,只能到药店购买。
●“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第一案”
另据记者了解,就在福建多地出现“药慌”同时,作为此次主导招标工作的福建省卫计委则被卷入了一起诉讼中。
“目前我们正在等待判决结果,庭审已经结束。”5月17日,此次将福建卫计委告上法院的当事企业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吉娜药业”)相关负责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