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医院、医疗体系做好,人事和薪酬制度必不可少。薪酬方面正是医疗改革中的一个很好的抓手。”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总执行长助理、《再造医酬》作者杨长青在“医改·医酬”专题研讨会上指出了医酬改革的必要性,“尽管这个抓手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显得并不好做,但最不好做的部分正是最需要付出努力去改变的。”
4月19日,“医改·医酬”专题研讨会——暨《再造医酬》出版见面会在清华大学举行。来自政府主管部门、医院管理者、临床专家以及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的研究生等约160位专业人士,就“医改·医酬”进行了主题研讨,尝试对医改和医酬的关系,医院医师薪酬和绩效制度的进展以及PF医师费制度核心理念、框架和机制等的作用和影响进行深入探讨,为医疗改革新形势下的医院(含公立和非公立)运行突破口找寻一个不同的答案。
据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科教处处长、《再造医酬》的联合作者王克霞介绍,台湾长庚纪念医院的PF医师费制度,把医生放在了医院的核心位置,充分体现出医生的医疗技术价值,不仅解决了医生的薪酬分配问题,而且杜绝了医院的红包文化,对改善整个台湾的医疗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医生“薪”从何来?
在多年的医改过程中,价格与人事薪酬制度已经成为其中绕不过去的坎儿,这两大问题的背后牵扯着各方利益的博弈,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发展机制,成为医改中的关键问题。
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医改办主任韩晓芳在会上表示,目前中国没有形成分级诊疗的有序就医秩序,基层医疗机构中缺乏优秀的医务人员,而这背后涉及到的是人事薪酬制度的问题。所以人事薪酬制度必须改,其核心是解放医务人员,让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得到科学合理的体现。
医师费制度与解放医务人员、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的观念不谋而合。PF医师费制度是通过医生提供了多少服务,获得了多少医疗收入,乘以医师费的比率,从而算出医师费。
目前世界上存在两种医疗体系,一个是开放式的医疗体系,一个是封闭式的医疗体系,两种体系中医生的薪酬来源不同。
在开放的医疗体系下,由医保机构直接把给病人诊治的费用分成给了医疗机构的费用和给医生本人的医师费,医生和医院之间是一种合伙的关系,医院为医生提供平台。
而在封闭的医疗体系下,医保机构把全部的费用直接支付给医院,医院再去根据自己的情况与医生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和医院之间通常就是一种雇佣的关系。
我国采用的是封闭医疗体系。王克霞指出,通过借鉴台湾的医师费制度,解决在封闭的医疗体系下引进开放医疗体系的支付理念的问题。
“医师费制度是基于分享的一种理念,医生和医院之间是一种合伙的关系,分享共同的收益,并且共同承担风险。这样的一种理念对于医疗机构和管理人员来讲都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如果把我们的员工都看成是与之分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团队,我想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成果。”王克霞称。
医师费来源主要包括医生门诊、住院急诊的诊查的费用,手术费用和麻醉医生提供的麻醉费用,以及检验检查费用。不同于以药养医的模式,医生的劳务技术价值在医师费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PF医师费
与主治医师负责制
台湾长庚纪念医院创办于1976年,当时台湾的医疗情况与大陆目前状况相似,同样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而台湾长庚模式改变了这一切。
当日论坛上,长庚模式专家傅天明指出,台湾长庚医院为了杜绝红包现象,一是把医生的待遇拉到合理点上,根据医生的工作量设计薪资;二是透过采购压价,让厂家没有能力给医生回扣。
“长庚医院的医生对每一个患者都很耐心。在我看来,不管是患者疾病的轻与重,大与小长庚的医生都把每一个患者当做一件等待他精雕细琢的艺术品去对待。患者对医生不会有任何不满的情绪。”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的普外科医生蔺宏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