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关于开展广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等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7】1号)要求,现开展2015年广西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审核报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采购范围
2015年广西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四批)原则上不包括招标采购目录内的药品(但包含招标采购目录内的化合物专利及独家生产的品种)、第一至三批直接挂网目录内已经挂网的品种和国家定点生产目录药品。
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包含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广西增补低价药品清单内的药品,不包括原已挂网的品种。
二、挂网采购范围说明
(一)原以冻干、溶媒结晶粉针剂或普通粉针剂其中一种剂型参与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这三种剂型都不能再参与第四批直接挂网和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
(二)第四批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如下一步被列入谈判采购目录的,相关药品将从直接挂网采购目录内删除进入谈判采购目录。
(三)参与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的药品,按低价药的有关政策执行。
三、审核和报价
凡参加2015年广西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的药品均须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维护提交(原已维护的不需要重新维护)、资质审核、产品申报、确认报价。
(一)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请各生产商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应报价工作。
(二)工作流程。
1.领取药品申报系统账号密码。
(1)已有药品申报系统账号的生产商,如需参加审核报价的,可凭原账号密码登录药品申报系统维护本企业的资质和产品信息,不需重新领取账号密码。
(2)未领取药品申报系统账号的生产商,可根据附件2的要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递交资料领取账号密码,每个生产商只能领取一个账号密码。
(3)遗忘药品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的生产商,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①未参加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生产商需参与2015年广西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第四批)的,须由被授权人凭本人身份证及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生产商授权书(见附件3)和密码初始化申请(见附件5)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办理密码初始化。
②未参加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的生产商需参与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的,须由被授权人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生产商授权书(见附件4)和密码初始化申请(见附件5)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办理密码初始化。
③原参加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或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时已递交授权书的生产商,须由对应的被授权人(参与直接挂网采购由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被授权人办理,参与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由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被授权人办理)凭本人身份证及密码初始化申请(见附件5)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办理密码初始化。
(4)进口或进口分包装产品已更换全国总代理商/一级代理商需修改生产企业关联的,须由被授权人凭本人身份证递交更改生产企业关联申请(内容自拟)和新、旧委托授权书或销售协议。
(5)如需变更被授权人的,由新被授权人凭本人身份证及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生产商授权书(见附件3)或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生产商授权书(见附件4)、变更被授权人申请(见附件6)、企业营业执照或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办理。
2.维护企业资质及产品信息。
(1)凡拟参加本次审核报价的生产商请根据时间安排表的时间节点进入药品申报系统维护添加或更新本企业的资质及产品信息(药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7)。
(2)药品申报系统内已提交企业及产品信息且无需更新的,生产商可直接递交企业及产品纸质资料进行资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