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4年陕西省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需要,为确保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现将《2014年陕西省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挂网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7天(11月7日-11月13日)。公示仅限对《采购目录》内药品错误或备注标识错误的申诉,不接受《采购目录》外新增药品申诉,申诉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
受理地址: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受理大厅(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
受理时间:上午9:30-下午4:00(节假日除外)
附件:采购目录.zip
1、《国家和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
2、《陕西省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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