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办法》规定,遴选出10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惠好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泉州市东大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宏仁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中鹭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