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卫发〔2007〕24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许昌奥森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家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
原企业名称
|
更改后企业名称
|
S3993
|
许昌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许昌修正制药有限公司
|
S4346
|
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S4004
|
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
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
S5609
|
杭州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S3863
|
西安兆兴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兆兴制药有限公司
|
S0623
|
大同星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星火维敏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