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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指出,药房托管的背后,其实是公立医院、托管方和制药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托管方希望垄断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权和议价权;公立医院在“药品零差率”和医药分开的政策倒逼下,或将面临失去药品加成收入的危机;制药企业则不愿第三方托管加入已经形成的药品流通环节,对其产品进行二次议价。
是否有助医药分家存争议
针对药房托管,支持者认为其有助于医药物流延伸到药房,并减少医院医生与医药代表接触的机会,有助于为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铺路。不过,反对声更大。据了解,在今年两会上,针对药房托管这一热点话题,不少医药行业人大代表纷纷站出来表示反对,认为该模式不符合医药分开的初衷。
有制药企业负责人指出,目前药房托管呼声强烈、企业积极涌入是由于企业受到独家垄断的利益诱导。“医改政策中提到的医药分家,是要打造真正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切断药品和医院利益链。而目前的药房托管是打着医药分家,实际上都是在建立新的利益链条,都是在利益的引导下而实现的方式”。
还有人担心药房托管将催生新的利益集团形成,并成为替医院行驶盘剥药品供应链利润的利器。药品企业医院配送业务多了一个新环节,物流效率降低,托管药房出于以营利为目的可能消灭品牌药,老百姓将间接受影响。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假设以前30家企业一起向医院供药,药房托管后就只有一家企业有权,剩下的29家企业要想继续供货就不得不来找这家企业,而这对药房来说是绝对的垄断。
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则指出,药房托管模式既没有切断“以药养医”,也没有改变“医药回扣”的现象,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多了一个“管事婆婆”。首先,药房托管并没有挤压流通渠道中不合理的利益结构和价格水分;其次,托管方凭借独家采购与销售的绝对优势,在供应链上掌握了绝对的话语权,医药生产企业为了把药品销售出去,处于被动地位;再者,托管合同已经决定了医院与托管方是利益共同体,为了趋利,医院大处方依然难以避免,托管方则有可能更加压低药品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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