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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立法理想丰满现实骨感

国家卫计委法制司有关人员在日前举行的相关发布会上表示,《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束,目前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正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并根据意见进一步对草案修订完善。首部《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来自业界不少意见认为,中医药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其民间特点源远流长,围绕中医药发展的立法,不能忽视对来自民间中医人才、验方的法律保护。

以何标准鉴定民间人才

国务院法制办于724日就《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前征求意见结束,来自社会的意见对国家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中医药相关标准体系,包括设定1011日为中医药日,推广中医药文化等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酝酿了30多年的首部《中医药法》在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业界企盼新法出台。“我现在发现,《中医药法》即将出台的想法过于乐观,国务院法制办对各界意见汇总,并进行调查研究中。调查研究之后,需要提交全国人大,这个过程不会是很短的时间。”中国社科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执行组长陈其广表示。

虽然《中医药法》征求意见已结束,但要颁布目前并没有时间表,中国科学院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员张超中表示,“按照中医发展规律来制定《中医药法》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有很多问题需要共同探讨”。国医大师陆广莘在世时曾说过,公立医院有95%的中医被西化了,重视民间中医、传承传统中医精髓是业内有识之士的呼声。

中医药方面目前有很多国家院校等在培养人才,但真正能得到认可的中医人才很多是来自民间,尤其是一些中医药大师、名家,多数出自家传或拜师等,以什么样的标准来鉴定不同级别的中医药人才一直以来都是个难题。在《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二十三条提出,国家将对中医医疗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中医医疗人员分为中医医师和传统中医师,传统中医师仅从事传统中医药服务,传统中医师执业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实绩考核、登记,在登记的地域范围、执业范围内开展中医相关诊疗活动。针对此条,万国中医院主任医师赵建成建议,对传承的中医老师不要讲学历、职称、资历,而主要讲能力、讲临床疗效,中医的实用性要落实到给病人看好病,其他的都不重要。只要老师有经验需要传承,就要给他们创造条件,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挽救濒于灭绝的中医绝招。“在台湾地区,中医和西医是完全分开的。针对传统中医师要有专门的考核办法,通过后发放执业资格证书。”来自台湾地区的中医师李冠儒表示。

“传统中医师大多是民间中医,鱼龙混杂,他们有的拥有世代相传的秘方或者治疗某种疾病的绝活儿,对他们如何考核是复杂的,如果通过考试的方法,那就需要有标准,究竟要设定个什么标准,这是个很难操作的问题。”陈其广表示。

民间秘方如何得到法律保护

对《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中医药继承创新与文化传播”,特别是对中医药民间偏方、技法和知识传播的问题,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首席专家常醴澄有自己的想法,他认为,国家制定中医药相关政策时在民间中医药开发上不给力。

比如在民间中医药方面,民间中医很少有话语权,制定的政策过于条条框框,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再比如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认定中,门槛设定一概而论,对民间中医现实状况缺少变通,导致一批确有所为、特别是65岁以上的资深民间中医脱离于中医队伍,也让一些确有疗效的民间偏方、绝活儿逐渐失传,更多的却被外资收购。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文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支持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诊疗方法和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鼓励组织、个人捐献具有研究和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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