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在6月2日举办新闻发布会说,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医保、医疗和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企业的共享。假如真的能实现这个目标,那么院内处方外流,零售药店纳入医保报销的事儿也就成了,这也是商务部2014年推动剥离门诊药房的续集。于是很多人惊呼:医药分开真的来了!
就着这件事儿,我们就来聊聊商务部所说的医药分开究竟意味着什么?要实现真正的医药分开还需要做哪几件大事?
商务部眼里的医药分开究竟是啥?
我们先看看啥是医药分开。我们通常听到的医药分开是说,要“取消药品加成”。无论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还是县级医院改革,首当其冲的就是取消药品加成。
然而,医药分开的本质含义是:把医院收入和医生的服务行为与卖药利益的关联性切断。第一,医院不再依靠药品成为主要收入来源,目前医院药品收入来源分为门诊药房和住院用药,医院平均药占比(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2%左右,举个例子,北京市属医院药占比为41.55%。第二,医生不再靠大处方获得医疗机构认可的合法收入,不再依靠药品回扣获得灰色收入,目前药品回扣比例高达20%,医生开大处方的动力很足。
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取消了医院“合法药品收入”来源,并没有切断灰色收入,并没有切断医和药的利益关联性。要想切断医药利益关联性,首先是把门诊和药房剥离,把医生处方和配药行为分离,这就是医药分业。2014年,商务部曾重启医药分业,提出逐渐将医院门诊药房过度到零售药店。这次,商务部要推进医保、医疗和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企业共享。虽然这并不等于实现了医药分开,但笔者认为这些动作一旦落实,必定会成为实现医药分开的关键节点。
很多人会说:“卫计委都没做好呢,你商务部来一竿子,能行么?4年前你商务部就要把药房剥离,后来不也是不了了之么?”这些观点一半对一半错,对的原因是现在的结果确实如此,改革没有什么进展,而且红头文件对改革来说仅是开始而已。错的原因是这些观点忽略了外部条件的变化,比如医保在线支付有所突破,比如电子处方外流被广泛提出,比如药品价格改革和医保支付价改革正在同时推进。
我们注意到,2014年以来这些阻力因素正在同时发生变化,而且动静儿都很大,这些不再赘述,特别是互联网企业进入,客观上加速了变化过程。过去,由于担心影响到自身收入,医院和医生都不愿意将处方(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外流,更不愿意将门诊药房剥离出去,即便剥离出去也会以指定药店、药房托管等形式出现,重新输送利益。第二,医保不能在线结算,患者报销手续极为麻烦,有医保资质的零售药店也无法使用统筹基金,只能使用个人账户,这些都导致零售药店没有能力迎接医院门诊患者,特别是医保患者。第三,零售药店拿到医保资质并不容易,拿到医保资质后由于监管不力,零售药店骗保的行为也时常发生,两种现象同时存在。
如果院内电子处方能够与零售药店结合,零售药店售药后患者医保报销十分方便,医院门诊药房剥离的必要条件就有了——不仅药房门诊和医院可以在物理上分开,医生的处方和配药行为也能彻底分开了。
笔者因此认为,医保、医疗和处方信息共享是撬动医药分开改革的入口,不管改革进程有多慢,难度有多大,但只要朝着这个方向往前走,哪怕速度很慢,改革也是连续性的、正确的。
剥离药房是远远不够的,医药分开还有几件大事儿要做
首先,医疗服务价格必须提高,药品收入取消后,必须足够让医务人员凭着技术和竞争活得好。长期以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极低,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速度非常缓慢(因为也要考虑患者的反应和感受)。我们了解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在旧基础上,卫生部门也在通过测算,不断调整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