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的及时供应,落实责任,现就全省基本药物5、6月份配送情况的通报如下:
一、5、6 月份配送情况
5月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订单金额为18281.85万元,配送金额为16310.58万元,配送率为89.22%。全省共采购了 1807个品规的药品,其中,配送率高于90%、80%的药品品规分别为959个、1199个。
6月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订单金额为18844.12万元,配送金额为16634.48万元,配送率为88.27%。全省共采购了 1815个品规的药品,其中,配送率高于90%、80%的药品品规分别为937个、1178个。
二、配送不达标企业约谈情况
鉴于部分中标生产企业药品供应不及时、配送不到位,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7月 23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约谈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的通知》,对53家供应不及时、配送不到位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约谈,约谈内容主要为:通报企业2014年5、6月份的药品配送情况,对供货不及时、配送不到位的行为提出严重警告;重申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供货承诺,并要求被约谈企业签署“基本药物供应承诺书”;明确《湖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办法》中关于供货不及时、配送不到位的处罚规定,要求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市场清退制度。截止 8月1日,共有 46家企业按要求参加了约谈,其中 45家签署了“基本药物供应承诺书”。
三、下一步工作
1.对未参加约谈和未签署“基本药物供应承诺书”的 8 家企业,拟按《湖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办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理;
2.对 5、6月份药品配送率未达到 80%的企业提出警告,相关企业须按规定限期整改到位;
3.对整改后配送率仍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将按《湖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中标资格,纳入不良记录的企业自取消之日起两年不得接收其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的申请;
4.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基本药物配送情况,继续约谈对基本药物供应不及时、配送不到位的中标生产企业。
附件:鄂卫生计生通报[2014]59号.pdf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4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