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4日下午,广州东方宾馆。将近30位广东省医疗机构的药剂科主任聚集在这家酒店八层的一间会议室。虽名为 “广东医院药学专家座谈会”,实际上会议的主角只有一个——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主任杨哲,他讲话的主要内容是对“广东药品招标新模式”进行介绍。
虽然杨哲在会议中反复强调“时机敏感”、“还不能敞开说”。但台下的药剂科主任们显然希望能从其口中挖出更多信息。“入市价怎么确定”、“挂牌价有何要求”、“成交价是否公开”,他们连连发问,态度急切。
5月17日,广东省公布的《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拟采用“双信封”制度实现基本药物招标。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规则确定“商务标(价格标)”占90%,“经济技术指标(质量标)”仅占10%。一时间,对新规则“重价格、轻质量”等解读,引发医药行业震动。
医药界人士担心,广东的基本药物招标新规则会使得招标变成惨烈的“价格战”。
医药厂商首先表示立即强烈反对。5月28日,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五家医药行业协会,向国家发改委等中央多部门和广东省政府递交建议,呼吁对广东省新规进行“根本性修改”,称新规一旦实施,有可能导致“‘毒胶囊’事件重演”,“不利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6月8日,又有20多名企业代表在一场针对《征求意见稿》的讨论会上,质疑广东对药品的招标标准是“最低价中标”,呼吁对新规进行修改。
6月19日,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一位人士透露,该厅正在对部分操作性条款做改动,但总体指导思想不会变。6月24日,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主任杨哲进一步表示,技术标和价格标的比重不会改变。
在争议声中,广东药品招标新规将于7月初开始实施。
广东新规争议
广东药品招标新规和此前招标制度最大的不同是,交易不再经由省级采购部门运作,而是直接在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广东将打造“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的药品交易新模式,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广东版“药交所模式”已现雏形。
“药交所模式”于2010年在重庆率先启动。该模式的基本思路是,医疗机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直接与药企议价:药交所先出入市价(采用卫生部数据库中收集的全国平均价)、药企报出挂牌价(必须低于入市价)、医疗机构提出成交价(必须低于挂牌价)。
在6月24日的介绍会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副主任邱峰向广东同行介绍,目前该院有95%-98%的药品采购通过药交所完成,但他没有说明药价整体降低了多少。“我们是当政治任务去完成的,”邱峰说,“很多来重庆参观的人问我们药交所模式好还是不好,我一般都不去评价。”
实际上,业界对“药交所模式”并不认可,6月8日的讨论会上,澳利达医药集团董事长周有财说,药品并不适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期货产权交易”。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认为,药品品种和质量层次繁多,价格复杂,并不适用交易所模式,国际上也未有成功先例。更为重要的是,“以药养医”体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破除,使得中国药品交易和价格完全扭曲,不具有通过交易所形成市场价格的外部条件。
但广东省卫生部门对“药交所模式”颇为看重。
今年初,广东省卫生厅、医改办、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前往重庆,考察药交所运行情况。此次考察回来后不久,广东立即宣布改革药品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