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 引进中国以后,出现水土不服现象。在中国,这种非强制性的GAP认证,演化成了一种授牌行为,谁得到了这块金字招牌谁就可以获利。这就与把GAP认证做成市场准入的初衷相去甚远。
另外,中药材GAP认证对象出现了错位。欧洲的第三方认证是以农场主为认证主体,各农场主就是一个农业型的公司,可以在数万亩土地上大规模实现标准化生产,这为其良好的农业生产规范提供了基础条件。而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经营权在千家万户,每户多则几亩,少则几分,很难规模化生产。新兴的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大多难以承担GAP认证的巨大投入。
散户农民认证不了,就指定药企老板来代替农民认证。这样一来,被认证方从法律关系上看是药企老板,可实际是企业和农民的混合体。
此外,整个GAP认证体系非常庞大复杂。整个体系涉及104项,其中关键项19项,一般项85项,涉及植物类中药材是78项,整个GAP认证包括了整个中药材产业链。
如此,认证费用就很高。新建中药材加工、仓储标准车间,需要投入2000万元左右资金,检测仪器要投入几十万至上百万元,权威检验报告要花费数万元,补充、整理数据需要组织10人左右,花费也不小。
中国GAP要实行商业认证
对于中国的GAP认证,我觉得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机制是市场运行的实现机制,是通过市场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市场价格的波动、市场供求的变化,调节经济运行的机制。要让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共同起作用,才能真正推动中国中药材基地建设,推动中药现代化发展。
在认证体系上,应当重构中药材认证体系,按中药材产业链进行拆分,拆分出GAP、GMP(中药材加工)和GSP(中药材仓储)。拆分以后,监管部门、农民和仓储都做自己的事,各司其职。
建立中药材GAP认证分段负责和中药材分级管理体系,整个药材的质量才能得到最有效的保障。现在中国的中药材都是用麻袋装的,没有保质期,没有仓储条件限制。建立中药材商品标准以后,会对中药材的质量分级、产地加工、包装和仓储实行严格标准化。
现在在GAP认证过程中,有专家提出中药不能让政府认证,要实施第三方认证。但问题是,在缺少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交给第三方认证可能比政府认证更加混乱。我认为中国的GAP认证应当是商业认证。下游的加工商收购了上游农民的产品,加工商就要对收购行为负责,不是合格的产品不能收,收了就要处罚,政府要对加工商进行监管。政府做监管的事,而不是到处授牌,否则是没有意义的。
另外,还要打造好中药材供应商管理体系,只有让产业链里的所有人都处于相应的位置,获得相应的利润,他们才能够有序地在产业链里推动发展。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才能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