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资质审核的企业即商务标未入围者,不得参与议价。
(三)议价价格
议价单元议定的价格为企业供应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采购价(到货价),包含配送费。议价价格不得突破非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加价后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否则取消其常用低价药品挂网资格。
五、方式方法
(一)统一组织
各议价单元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段内,同所有常用低价药品入围生产企业进行议价,完成全部议价目录品种的价格议定及确认工作。
为使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和不同患者有更多用药选择,各议价单元不得随意剥夺已入围企业的议价资格,不得不经议价直接确定供应企业。品规及企业淘汰率控制在25%以内。
(二)网上远程议价
议价登录使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医药招标平台,采取网上远程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议价。参与议价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时段进入药品招标系统,与议价单元对接良好,确保议价成功。
监管部门可通过网上进行议价监督。
(三)动态管理
常用低价药品议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统一启动。若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供应及价格变化情况,如供应困难或价格变化较大的品种,供应企业或议价单元应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重新议价申请,核实后可临时启动小范围个别品种的议价调整工作。
六、实施步骤及要求
(一)根据各市州意见反馈,本次议价由庆阳市、张掖市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成区域议价单元,分别代表甘肃省东、中、西片进行价格议定。其中东片包括庆阳、平凉、天水、陇南4个市州;西片包括酒泉、嘉峪关、金昌、武威、张掖5个市州;中片包括兰州、定西、白银、临夏、甘南5个市州。未牵头市州及医疗机构不再单独组织议价。(二)原则上议价单元辖区内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1-2人,基层医疗机构选择代表参与,每个议价单元分3组单数组成议价专家组,总人数不超过45人。
(三)各议价单元指定1名组长和2名副组长负责,议定价格由全体参与人员签字认可。实行议价单元及组长负责制,议价秩序、议价风险由议价单元和组长负责。
(四)有关入围生产企业,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通知及医药采购平台议价系统提示,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议价响应,准时参加各议价单元组织的具体议价工作。委托他人议价或Ukey丢失、未及时响应议价或议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每个议价单元需在议价工作开展前到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申请办理Ukey3个(数字证书),使用Ukey登录议价系统议价。数字证书办理需要持单位信函并提供持Ukey人员(议价单元负责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办理。
(六)每个议价单元议价数量相同均为2959个品规。议价时段暂定为2014年11月上旬(另行通知),报价议价时段过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企业未在报价议价时段及时响应视为放弃权利。
(七)议价工作开展前,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交易局将组织必要的培训,请积极参加。议价工作开始后,省卫生计生委可联合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派出工作组,协助各议价单元做好集中议价工作。
(八)此次议价在全省尚属首次,由省级和议价区域代表市共同联动完成。因此,要求各议价区域卫生计生委(或卫生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主动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和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联系,了解有关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并请提前做好硬件(电脑、Ukey等)和网络准备。
七、廉洁规定
(一)议价单元及所有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保守工作秘密。
(二)严禁投标企业与议价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接触,严禁议价期间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隔夜议价的请做好住宿安排和与外界隔离等事宜。
(三)如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