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PharmaNews 调研报告 业界动态 正文
内容搜索
热门内容
推荐内容
最新内容
反馈意见和建议

川基药采〔2014〕47号关于请证照将在2014年6月和2014年7月到期的药品配送企业重新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上网医疗机构及配送企业:

经核查,现有208家配送企业的相关资质将在20146月和20147月到期,请在相关资质到期前提供相应的新的合格证照,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药品经营(或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执业药师、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等即将到期的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由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授权委托书(附件23)到现场递交本企业的相关资料。

(二)企业提供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三)未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原件的,需提供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告,并将公告页打印加盖企业鲜章。

(四)企业名、法人及注册地址等信息如有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授权委托书(附件23);

2、变更说明[需注明药品配送范围:非基本药物或(和)基本药物]

3、药监局出具变更证明复印件;

4、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在四川省辖区范围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证书复印件;

5、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变更需提供我省上网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备案申请(附件4);

6、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变更需提供《四川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承诺申请书》(附件5),分支机构同时需要提供执业药师证。

三、办理地点: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028-86139110

四、注意事项

(一)如在相关证照效期截止日尚未补齐相关资料的,将停止该企业相应的配送资格。

(二)各上网医疗机构请提示各自配送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455


 

 

点这里复制本页地址     发送给您QQ/MSN上的好友


相关文章

  川药采联办函〔2014〕3号关于征求《四川省医

  我国医药市场97%的份额被仿制药占据

  江西非基本药品招标:严格中透着温和

  河北民营医院加入北京朝阳医疗联盟 有望互补

  山东威海:公立医院将逐步推行院长责任制

  医药行业增速趋缓 医药板块系统性回调

  低价基本药物受制约逐步失去生存空间

  大型药商打算出售老产品以增加研发资源

  9地首富来自医药行业 京滇首富身家相差18倍

  安徽省公布首批廉价药品目录 共计181种

关于2014年云南省基本药物短缺药品集中采购

英国全面限制中成药 禁令已于5月初生效

北京:“经济性”医药分开或称未来发展趋势

民营企业是推动我国中药饮片出口的主要贡献

广州:推行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安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参加医用耗材网上

港媒称北京将上调医疗服务价格

寻找医药行业的独家品种和重磅产品

涿州医改新局:京字号扎堆

质检总局:网购、医疗等服务投诉量大幅攀升

相关评论

    
本文章所属分类:首页 调研报告 业界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