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段时间,各地二类疫苗出现缺货的消息时有出现。
前不久,一位广州的妈妈告诉记者,带孩子注射疫苗时得知,水痘、轮状病毒、进口乙肝、进口甲肝等疫苗均处无货。除此之外,福建、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江西等地相继出现部分二类疫苗短缺的消息。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二类疫苗缺货,这一现状何时才能改善呢?
业内人士分析,二类疫苗缺货并非生产不足,而是《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疫苗处于最严格监管之下,二类疫苗流通、销售收紧,交易平台、配送等与《条例》配套的完善还需要一定时间。
现状
多地二类疫苗缺货 并非生产不足
近来,广东、福建、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江西等地相继传出部分二类疫苗短缺的消息。
7月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做好疫苗供应的通知,同时表示,我国疫苗生产能力可满足市场需求,质量安全有保障。近期出现的疫苗短缺主要是工作衔接问题,是暂时性的。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同日公布的数据,2015年我国疫苗批签发量约为52025.92万瓶(支),今年上半年该值为24772.85万瓶(支)。与去年同期相比,疫苗批签发总量没有太大变化。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出现的部分疫苗短缺,并非生产不足,而是疫苗事件后,国家加强了对疫苗的监管,《条例》规定,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并强化配送环节的全程冷链储运等。由于相应的配套还未完善,出现了暂时的疫苗缺货。
随后,国家卫计委表示,对于尚未完成集中采购但急需使用的狂犬疫苗等第二类疫苗,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级医生疾控机构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订购。同时,要科学合理核定收费标准,有效调动基层接种人员积极性,各地应当在2016年底前完成相关定价工作。
探因
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完全建立
《条例》规定,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二类疫苗以往招标采购都不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平台建立之后才能进行统一招标。”一位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招标没有进行,就意味着渠道没有打通,存在疫苗缺货就很正常。
目前,四川、宁夏、重庆、山西、陕西、山东6个省份已建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中四川、宁夏两省份已通过该平台开展第二类疫苗招标。此外,吉林、上海、浙江、河南、广西、云南等省份通过原有疫苗招采程序完成第二类疫苗招标。国家卫计委称,全国各省份有望在2016年底之前完成平台搭建。
准入是另一个问题。“在《条例》出台前已经获得准入的疫苗还好,一些新上市疫苗就容易出现问题。”以EV71型手足口疫苗为例,《条例》实施前,仅有极少数省份准入,手足口病每年4至7月是高发期,目前昆明所及北京科兴两家机构已经分别于今年3月、5月上市EV71疫苗。根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研究院公布的数据,北京科兴已有90余万剂疫苗获得批签发,但目前仅三四个省份实现发货。
6月14日,国家卫计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修订政策。规定尚不能利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的省份,第二类疫苗参照现有的第一类疫苗采购模式进行采购。此外,对于尚未完成集中采购但急需使用的第二类疫苗,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级以上疾控机构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订购。业内人士认为,这并未恢复二类疫苗的市场秩序。
因为未经省级平台招标,招标价格也就无从谈起。“是该参照其他省份的价格还是自行与企业谈判?”前述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往招标价格是疫苗生产企业供省疾控的价格,如果仍以同等价格为区县疾控机构供货,尤其是偏远地区,对生产企业来说,成本无疑也在增加。“企业肯定也有自己的想法。”以已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四川省为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