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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试点市级药品招标采购 “二次议价”由暗转明迹象凸显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3日讯,福建、辽宁、四川等多地已经开始试点市级药品招标采购,这也意味着,一直被业界诟病的“二次议价”,如今开始出现由暗转明的苗头,而且呈现愈演愈烈的局面。

本周,辽宁省朝阳市公布了其市级药品招标采购方案,提出“成本分摊”这一创新词汇,实际是规定企业在原中标价格的基础上再度降价,最高降幅高达30%,取降价幅度最高的为最后的中标企业,进入医疗机构,挤压企业利润空间。一位行业资深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分析,这实际上也就是“二次议价”,只是将以前给医疗机构的“暗扣”转为现在的“明扣”。

所谓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在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价”,并通过“二次谈价”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在业内看来,辽宁省朝阳市实际上是将“二次议价”由暗转明,由市级招标替代医疗机构集中挤压企业价格“水分”。

其实,不仅仅是朝阳市,辽宁省去年同期就在鞍山先行试点,前述资深人士表示,这需要观察鞍山、朝阳的市级招标会否在辽宁扩大,如若扩大,则省标也仅仅是一个挂网价,市标才是实际的成交价。至于实际成交价会否在“左右联动”的大局势下影响到各省的中标价格,多位药企人士则表示否定,省级挂网价才会影响价格,所以对后续的招标未有影响,但是降价压力仍巨大。

事实上,“二次议价”在许多地区屡见不鲜,辽宁的鞍山、朝阳、四川成都、重庆药交所模式、上海“闵行模式”、苏州“常熟模式”以及近期受到部分部委高度赞扬的福建“三明模式”等都被业界视为“二次议价”。尽管医改办、卫计委三令五申要禁止“二次议价”,最后非但屡禁不止,而且呈现出“春风吹又生”、“由暗转明”的局面。

中央层面扑杀“二次议价”,地方却乱象丛生,业内人士分析,这应该得到地方卫生部门的默许。对此,辽宁省药品招标采购负责人仅仅回应,市级层面的招标是自己独立运作的,“不归我们管,我们只负责省级招标,具体要问卫计委”。然而,记者多次致电卫计委主管部门,均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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