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告官”事件进一步升温
从一月底开始的这桩“民告官”案在业内一经报道就引发高度关注,一时间,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的合理性争议,实际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码的阿里健康的合法性问题,以及反应“最强烈”的养天和及其所代表的连锁药店背后的终极诉求等核心问题都成为关注的焦点。
1月30日下午,三大药品零售上市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声明称,零售药店行业一直致力于服务群众、满足人民健康需求,希望包括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内的所有涉医涉药政府管理部门,不要再出台像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这样的“不公平、没必要、不应该”的不良政策,不良的行业竞争环境和附加的无意义的成本,最终买单的都是广大患者。
药品零售企业是反对呼声的主体
2012年之前,电子监管码仅覆盖到批发企业,未推行到零售药店和医院等药品终端。
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网站上,我们可以看到2012年3月15日发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全面实行电子监管有关事宜公告》: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全面实行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1〕100号)有关要求,截至2012年2月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都已完成赋码。自2012年3月1日起,不能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生产和配送工作。
专业人士表示,药品零售企业作为销售终端,有很多灰色地带,比如售卖假药、回购二手药等等,药品电子监管码会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利,才遭到集体抵制。
联合声明中称,“现在有些人在说,零售药店行业为了一己之利反对国家搞药品的电子监管,我们必须站出来为行业、也为自己说说话。现在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往药店行业泼脏水,这是我们不能容忍的。”
额外高出的费用谁承担
对药企而言,在外包装上加印药品电子监管码,至少要增加三个附加成本:首先要在生产线上加上传送带;其次要用读码处理器,处理器附加着价格不菲的软件;第三,要专门聘请员工管理赋码读码的软硬件。
诉讼国家食药总局的原告方养天和大药房董事长李能曾表示,接受药品电子监管码后,需要购买扫码枪和秘钥,并投入高昂的后续维护费用。仓库门店两进两出,每个环节都要将每盒药品扫码,需额外投入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养天和拥有540余家门店,首期投入就要1200万元,门店越多投入费用就越高。
老百姓大药房方面也曾公开表示,“老百姓大药房如果全部门店投入使用,粗略计算大概需要8000万元,而去年老百姓大药房的税前利润仅2亿元,一次要花掉1/3利润”。
由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特性是“一件一码”,也就是在药品的最小包装上要求印上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码号,毫无疑问极大地增加了成本。
基本药物定价是被国家严格控制的,这些增加的成本无法转移给消费者。
对于电子监管的诸多问题,业界反应比较关心:1.费用过高,现在都用在特殊药品和基药上,基药价格本来就较低,再增加这个电子码更增成本;2.意义不大:消费者知晓率低。
针对这些争议,1月27日上午,CFDA曾在北京召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座谈会,副局长孙咸泽和企业商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纠纷解决方案。
有药品流通企业表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只需把原有的一批药品一个编号升级为一批药品一个码,并且在商品流转的过程中整批一次性扫码上传数据即可实现快速追踪药品流向的目的,也不会给药品带来一品一码的巨额成本。
声明中并未提及阿里健康
耐人寻味的是声明中,三家公司均未提及药品电子监管码数据实际运营方阿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