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上海的一项新的医保政策也为肿瘤患者的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一些需要服用昂贵抗癌药物的肿瘤患者可以松口气了。
上海医保官网于近日发布《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将对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试行医保支付。
第一批试点品种为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药品和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共24种(完整名单见文末)。后续会结合医保目录准入、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等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疾病发病率、疾病经济负担、药品疗效、药品价格、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扩大试点品种范围。
在我国,大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是没有统一纳入各省市的医保支付范畴的。患者迫于经济压力只能被动采取能报销的传统化疗来治疗。甚至为了生存,有很多癌症病人通过多种渠道从印度等地代购肿瘤治疗药物。不仅药品的真假无法得到保障,严重的将会因误服延误治疗,最终失去生命。
为了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用药负担,国家在重大疾病的治疗用药、癌症治疗用药的价格谈判上也在不断努力。去年五月,国家卫计委公布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部分分子靶向药物大幅降价。
记者了解到,以某晚期肺癌靶向药物为例,过去的售价是每盒5500元左右,患者一个月需支付一万五千元药费。降价后为每盒2300元左右,下降幅度超过50%。而多种分子靶向药物价格的下降也为此次上海纳入医保支付范畴提供了必备条件。
从《通知》中可以看到,在纳入医保支付后,使用上述靶向药的患者每盒只需自负950元,相比价格谈判及纳入医保之前的费用大幅下降,负担明显减轻。
《通知》指出,凡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使用本通知所指部分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小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参加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人员参照执行。
此外,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综合考虑药品价格、药价降幅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后确定并适时调整。个人定额自负部分,先由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同时,个人定额自负部分不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减负范围,也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医师常建华表示,此次将这些分子靶向药物纳入医保,一方面对患者来说是福音,另一方面对医生也是好消息,临床诊治方法得到拓宽。不过常建华也表示了他的担心,尤其是部分药物试行医保支付过程中的监管环节。
对此,上海医保官网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为规范试行医保支付的部分药品使用,将对部分药品实行“定医院、定医生、定指征”的“三定管理”。
定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临床药师队伍参与药品的用药管理;使用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的医疗机构,应既具有恶性肿瘤治疗医保大病登记资格,原则上还要具备基因检测能力。
定医生:开具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处方的医生必须是相关临床科室主治以上级别医师,具体名单则由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上报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备案。
定指征:为确保合理用药,实行处方医生责任制,处方医生必须严格根据药品使用说明书适应症和临床指征用药。
此外,部分药品的集中采购工作由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所确定的采购价格为医保协议采购价,通过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即“阳光平台”)统一推送至各定点医疗机构。对于违反规定的也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多方位保障合理用药、规范用药。
上海将24种分子靶向药等高价药品纳入医保范畴,力度空前。不过从全国各省市的医保情况可以看出,目前各省市纳入医保支付的肿瘤靶向药物种类不统一。其次,不是全国各地区都能将这些药物纳入医保。
就拿小编的亲人为例,前阶段在国内三线城市确诊为恶性肿瘤后,最终还是因为经济负担放弃了高昂的进口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了国产药进行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