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共同发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市)和试点城市予以激励支持。国家将统筹组织开展相关表扬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加大激励力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省(区、市)后,由省(区、市)对国家表扬激励的地区给予奖励或倾斜支持。
小编从中看出,中央这次真的下决心了,要拿出真金白银来奖励医改做的优秀的地方。不少医院的负责人也在微信后台留言,迫切期待政府加大力度投钱,来使得医院的发展有更充足的后备资金,所以这份“来自中央的奖励”一定是非常抢手的。但能拿到这笔奖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哦,前提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那么做到什么程度,在中央看来才是改革效果明显的呢?
《办法》中提出了医改当中需要注意的八条重点内容:(一)建立强有力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体制和推动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二)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实现“腾笼换鸟”,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三)改革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四)深化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五)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 (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八)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
在2016年里,不少医改示范地区围绕着这些重点内容做出了突出的成绩。12月21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正式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典型案例》,力推15个地方典型做法,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这些案例就是围绕着八大重点展开的。
落实医改要靠“一把手”来抓
案例地区:福建省
福建省建立高规格、强有力的领导体制,由党委和政府“一把手”亲自指导医改工作,并将医疗、医保、医药相关工作集中到一位政府领导分管,使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最大限度减少了部门间的推诿制衡,为各项医改政策的高效决策、协同联动和有力执行奠定了基础。强化医改考核、督查指导、细化分工等工作机制,将医改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省、市医改工作挂钩联系制度,为推动落实各项医改任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医联动”破除以药养医
案例地区:福建省三明市
福建省三明市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做法包括: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成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改革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强化院长和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医院和医务人员逐步回归公益性。
福建省三明市在药品流通领域严格执行“两票制”,中标药品可以由生产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即“一票制”),或由生产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药品流通企业配送,不得再转配送(即“两票制”);对每一中标药品品种,不论采取何种配送方式,都必须配送到该区域内所有的医疗机构,保证配送到位;将药品配送费率由5%—8%提高到8%—10%,并从医保基金中预付一个月的药品货款给药品配送企业;如违反“两票制”相关规定,取消配送资质,并列入黑名单进行公告;地方税务部门定期深入药品配送企业对税票进行核查,防止过票、偷税、洗钱。
院长绩效考核直接和医改结果挂钩
案例地区:江苏省、上海市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从2006年起,率先在国内实施市级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方法,每年评估院长的年度管理业绩。市级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