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人事上,人员录用需要卫生、人事、编办等部门审批,管理层任命由医院所属全盘掌控。
4.在物流上,药品以及一些医疗器械要由政府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5.在价格上,绝大多数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价格,由发改委物价部门决定。“行政型市场化”的核心特征之一,在于政府对公立医院和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实施行政定价制度。这项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四万多种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由省发改委物价局制定,市物价局有5%的调整权;
第二,绝大多数非独家性药品,由国家发改委物价司确定最高零售限价(俗称“天花板价”),然后再由各省的药品集中招标机构确立中标企业和中标价,所有公立医院和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只能使用中标企业的中标药品,并在采购环节必须执行中标价;
第三,对于独家药品(专利药或其他类型的独家生产品种),由国家发改委执行单独定价,不再经过各省的集中招标程序;
第四,公立医院和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药品加价率确定为15%,而在药品零差率政策下确定为0%,各地物价局负责对此进行检查。
很显然,这是计划体制的遗产,这不是一个理想的制度。
二、行政定价的特征:价格永远定不准、计划赶不上变化
行政定价体制的特征有二:一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二是价格永远定不准。目前在全国各地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上是在1999-2000年间制定的,尽管在2004年前后有小幅调整,但根本赶不上全国的通货膨胀。2013年末我在北京一家医院调研时拍下一份《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它由北京市物价局和卫生局在1999年制定颁布,由于使用多年,都已经被翻烂了。
如果政府定价机构能把上万种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都准确地定在市场均衡价上下,那么行政定价制度就会无敌于天下了。要知道,政府对粮食、杯子、肥皂之类的东西定价,远比为医疗服务和药品定价简单。既然政府能正确地制定出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为什么不能对其他日用品定价呢?如果政府能为众多日用品定价,那么为什么世界上的绝大多数经济体都实行市场经济,而中国为什么要在三十多年前放弃计划体制而走向市场经济呢?
具体到医疗领域,行政定价定不准的规律也很简单,即行政定价人员(或政府官员)以前见过的东西都定价偏低甚至畸低,而他们没有见过的东西定价偏高。
因此,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服务价格畸低。广大医务人员的劳动最不值钱。挂号费、手术费、护理费都畸低,药事服务费为零。新的药品、新的耗材、新的检查、新的医疗服务,定价自然偏高。
经济学的所有教科书都会详解,价格管制必定带来扭曲。定价低者会导致短缺;定价高者会导致过剩。中国医疗领域的种种乱象以极为狗血的剧情演绎着经济学的原理,而中国媒体、百姓、官员和“砖家”的种种反市场言论以极为愚笨的方式展示着他们对人性的无知。
在这种行政定价体制下,随着医疗服务中人力成本的提高,公立医院中一般性的医疗服务必然收不抵支。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必然遭遇困境,而通过药品出售获得盈余以弥补医疗服务提供中的亏空就势属必然了,这就是中国医疗界人尽皆知的“以药补医”或“以药养医”格局。另外一个弥补亏空的途径就是高价耗材、高价检查的使用率偏高。
在全国各地,一级护理的收费标准在9~12元/天,这远远低于足浴的收费标准。所有医院,每聘请一位护士,单靠护理费收费,会远远低于医院支付给护士的工资。为了应对这种局面,医院只有过度与短缺并行:一是多开药、开贵药、多检查,过度医疗盛行;二是干脆少雇护士。中国每万人拥有的护士人数(所谓“护士密度”),2012年仅为18人,而2009年的全球平均护士密度就达到了28人。中国在2011年之后进入了世界银行界定的中高收入国家行列,而这些国家的护士密度,在2009年就达到了40人。中国护士人少,医疗服务的质量就不会提升。笔者在台湾地区游玩时听到有名嘴在电视上夸耀台湾的护士如何“亲切无敌”,而“不到大陆就不知道医院的服务有多么糟糕”,云云,虽然不无偏见,却也反映出一部分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