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东莞天价医疗费案的主角吴喜英正式火化。
49岁的吴喜英,在东莞广济医院因胆结石住院治疗28天后死亡,身后留下45万元医药费。
账单显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吴喜英用了14450毫升血浆;氯化钠、葡萄糖等各种输液总计330公斤。
而就在两天前,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包括胆总管结石在内的104个病种纳入首批推荐目录。
试点单位阻力甚大
东莞天价医疗费案的出现,使得大处方、大检查和过度医疗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认为,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加速推进,以及相关病种封顶价的出现,将有助于减少天价医疗费现象。
作为2011年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两部委此次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立意旨在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进而减轻患者负担。
《通知》明确要求,现阶段要对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逐步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已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的地区,可结合国家公布的104个病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地区,可在104个病种中遴选部分病种进行试点。
据记者了解,在两部委正式发文之前,按病种收费已经在国内不少地方开始小范围试点施行。以湖北省为例,该省部分医疗机构从2010年开始已将颈椎病、直肠癌等50种疾病纳入单病种收费试点。在广东省内,南方医院则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单病种管理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开始探索单病种限价收费。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国内很多地方早已在试点,但因为阻力甚大,至今依然未能有效推广。
按病种收费要求医生严格执行相关的临床诊疗路径,但由于监管不到位,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此外,按病种收费剑指过度医疗,无疑将明显降低医生、各科室及医院的营收,在面向公立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的政策性亏损补偿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对这类改革的态度可想而知。
旧有收费模式“久病缠身”
不过,即便阻力重重,但现有的医疗机构收费方式确实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
以东莞广济医院天价医疗费案为例,造成吴喜英过度医疗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按项目收费。广济医院出具的住院费用表显示,在28天时间里,氯化钠、葡萄糖等输液,500毫升的用了435瓶(袋),250毫升的用了246瓶(袋),100毫升的用了521瓶(袋)。
事实上,去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卫生论坛上,就有专家指出,按项目收费是初级阶段常见的一种支付方式,在医疗服务供给不足的体系下,这种收费模式能够最大化地激励和提高服务量。但伴随着医疗体系的发展,按项目收费这样的收费方式会带来不恰当的激励效果,导致不必要的过度治疗。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司长李斌则指出,我国已经具备了支付制度改革的前提条件,从目前看,采取按项目收费的国家早晚都会走向按病种收费这一路径上去。
医保仍缺位作用待评估
据了解,按病种收费作为医药体制改革中的关键一步,要成功推行,与之配套的前提,一是参保人员按病种报销的支付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临床路径需要扩大实施范围。
来自卫生部医政司近期召开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中期总结会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计1383家三级、二级医院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2011年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全国所有的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
相比临床路径,医保部门的参与则有待加强。此次发布《通知》的两部委中就没有医保部门的踪影。而据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介绍,按病种收费的主管部门并不是卫生部门,而是医保部门。
廖新波此前认为,从国际经验来看,按病种付费既是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也是促成医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