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江苏省此次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可以说在医疗这个板块已经做到极致。四大改革措施既具有科学性又显示了江苏省改革的决心与力度。接下来只有强化‘三医联动’,才能将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推向纵深。”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卫生财政与绩效研究室主任应亚珍如是评价江苏省刚刚发布的医药价格改革方案。
10月28日,作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四个试点省份之一的江苏省宣布,从10月份起改革全省所有公立医院的医药价格。取消全省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降低检查检验收费、提高四级手术与儿童手术价格、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控制并逐步减少医院特需医疗......一系列改革举措备受业界关注。
在对江苏省医药价格改革方案表示充分认可之际,应亚珍同样指出了江苏此次改革的一些遗憾之处。应亚珍说:“彻底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破除逐利机制,需要全面深入地推进三医联动。但从方案来看,江苏省可能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制度改革,这项改革与价格调整及医疗服务行为转变,关系极大。只有切实降低药品流通领域价格‘水分’,破除医疗服务行为中的利益驱动,实现药品和耗材的‘量价齐下’,才能‘腾笼换鸟’,深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真正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从而保证薪酬制度改革有持续的资金来源。”
改革举措环环相扣科学性与创新性兼备
2012年,江苏省便着手探索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的改革。两年之后,医药价格改革才在城市公立医院开展。应亚珍认为,此次调价方案的出台也标志着江苏省公立医院改革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正在向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纵深方向推进。
从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到控制并逐步减少特需医疗,“江苏省改革医药价格的举措是系统、配套的。在遵循医药价格调整‘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下,应亚珍表示,四个改革举措在整体上重点突出、相互配套,统筹考虑,体现了江苏省改革思路的科学性,还值得肯定的是这一方案的创新性。
可以看到,江苏省本轮医药价格调整,是基于药品零加成政策后和调低部分检查化验项目价格后的“双重”费用空间。但值得称道的,更在于其其他几个措施。
在常规性地调整医药服务价格之际,江苏省还提出了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这一点可以说是有突破、有创新。”应亚珍告诉健康界,该做法的主要思路是基于基本医疗服务与特需医疗服务的差别,将行政定价与市场调价相结合,既保证政府主导,又引入市场机制。
应亚珍指出,对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服务,坚持行政主导定价,是必要的。在此基础上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权下放到地市,“这样的做法更加灵活,也将更加切合实际。”应亚珍补充道,对于医保目录范围外的服务项目(如特需医疗服务等),可交由医院自主定价,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服务的价格。
“但一个现实问题是,一旦医保目录外的服务项目放开定价,势必会刺激医院提供更多的特需服务。”应亚珍指出,江苏省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明文规定了在调价的同时控制并逐步减少特需医疗,这也体现了其改革思路的系统性、精细化。目前,江苏省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将不再执行备案制管理,而由公立医院自主制定。
三医联动未能体现建议改药招以降价格
在对江苏省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点赞之际,应亚珍指出,该方案只是围绕医疗领域自身进行了相关改革,但从三医联动来考量,改革任务还很艰巨。”
应亚珍认为,医药改革不能止步于“药品零加成”,还必须延伸到价格源头,通过改革,解决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来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流通领域价格虚高的问题。只有改革到那个程度,医疗服务的管理导向和行为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才能达到力度,效果才会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