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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避学会与企业的直接联系,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基金会机制,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开展公益性活动。创新体制机制,设立学术会议捐赠资金、继续医学教育捐赠资金、科学普及捐赠资金、医生出国培训捐赠资金等专项,作为公益性活动筹资的重要来源。由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由学会组织项目实施,按章开展公益性活动。
要制定一套保证学术独立和公开透明的规则,使医学界和企业界都明确双方来往的界限,既能保证医学专业知识的传播和交流,又最大限度地保证医学界的独立和名誉。形成筹资活动基金化、公益活动事业化、经营活动公司化,三者之间既相互关联、目标一致,又相互独立、各自依法运作。
陈竺同时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学会章程,加快建立和完善会费收取和管理制度。结合本次审计提出的问题,完善和修改学会章程,依法依章进一步明确会员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类会员的会费标准;要加强学会组织建设,今后推荐或选派学会及分支机构担任职务的人选,应在热爱学会、带头履行缴纳会费义务的会员中产生;同时,要理顺地方医学会和会员会籍的关系,使会费收取和管理有序进行。
陈竺强调,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低水平、重复性的学术会议。要规范会议审批,进行分类管理:一类会议为专科分会学术年会或全国性学术大会,由专科分会申报,中华医学会自主主办,会议经费全部纳入学会财务管理。二类会议为学组专题研讨会,由专科分会与地方医学会(或医疗机构)共同主办,由地方医学会(或医疗机构)申报,经费纳入申报单位财务管理,接受中华医学会审计、监管和评估。
陈竺强调,今后学会和企业的合作协议与合同签订,必须是法人单位对法人单位,不能对各分会,更不能对个人。要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提高收支的透明度。
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招标采购制度、控制会议经费,落实八项规定和国家财务报销的标准,对预算超标、不勤俭的会议要坚决予以制止。以学会名义主办的各种会议和项目,各项收支必须纳入学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违反规定将会议收入或会议结余私自存放到学会以外的其他单位、公司、个人账户的,一律以“小金库”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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