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收购中国生物股权的计划遭到了来自该公司董事会层面的激烈反抗,而从双方最新的表态来看,由于对本次交易的性质以及目的存在巨大的分歧,可能引发中国生物祭出“毒丸计划”来阻击上海莱士的收购,而上海莱士方面似乎也不打算就此罢手。
“在上海莱士公告发布之前,公司董事会对该交易毫不知情,也从未就该交易与上海莱士有过任何交流或讨论。”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C B PO .N A SD A Q,下称“中国生物”)首席财务官杨明27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上海莱士收购计划,中国生物或启动“毒丸计划”。“中国生物密 切 关 注 上 海 莱 士 交 易 的 发 展 情况,并保留采取任何必要且适宜行动的权利,此等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考虑实施股东权利计划以阻止上海莱士交易。”他说。
针对此事,上海莱士在27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中强调,本次交易旨在以合理的交易价格获得投资收益,该公司不会通过本次交易寻求在中国生物董事会的席位或者任何其它有别于公众投资者的权利,公司不认为本次交易构成任何形式的非善意收购。上海莱士说,只有收购10%(含)以上股份才会触发股东权利计划,经咨询本次交易的美国法律顾问,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会触发股东权利计划。如中国生物强行或不合理地启动股东权利计划,公司保留采取任何必要且适宜行动的权利。在当天的公告中,上海莱士证实,中国生物已经在27日向其发出信函,希望其终止本次交易,否则中国生物董事会计划实施股东权利计划。
如果成功受让中国生物9 .90%股份,上海莱士将成为其第三大股东。“我们不会让这事成功。”杨明表示,若触及“毒丸计划”,公司会增发除被收购股份外的所有股份来稀释收购方的购买,有可能公司除被交易股份之外的其他股本翻倍。
股 东 权 利 计 划 又 称 “ 毒 丸 计划”,其宗旨为采纳权利计划以保护股东不受胁迫性或其他不公平的收购计谋的损害。按照该计划,公司董事在认定任何未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公司的并购、要约收购、换股要约或其他兼并的前提下,将宣布派发股息,也就是对每股普通股派发一份权利(优先股),此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被收购方股票,从而增加收购方的成本。
稍早之前,上海莱士发布公告称 , 公 司 拟 与 陈 小 玲 、 林 东 签 署《 股 份 购 买 协 议 》 , 约 定 公 司 以53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 .29亿元,下同)的价格投资购买其持有中国生物的265 .77万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数量约占中国生物已公开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9.90%,每股受让价格为2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23.82元)。上海莱士说,中国生物是国内龙头血制品企业之一,如公司受让中国生物9 .90%股份成功 , 上 海 莱 士 将 成 为 其 第 三 大 股东,公司可与其逐步建立稳定的、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分享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