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医保谈判首批入围的药企名单拟在本周五(20日)公布。
记者获悉,历经半年谈判,最终入围的药企覆盖了跨国制药公司和本土创新药公司,而肿瘤药的大幅降价或将是最大亮点。
“最后关头,有一家肿瘤药(企业)还是退了出来,最终公布的入围品种很可能变成4个,本周五发布会上可能会先公布针对两个病种的三个药物,唯一的罕见病药物将稍后再公布。”5月18日,一位接近国家医保谈判方面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此前,首批进入国家医保谈判的5个药品分别为: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和埃克替尼,治疗慢性乙肝的韦瑞德,以及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涉及制药企业分别为英国阿斯利康、瑞士罗氏制药、浙江贝达、英国葛兰素史克和美国新基制药。
据了解,由于“价格谈不拢”,全球最大的癌症药物公司瑞士罗氏制药从名单中退出。
肿瘤药最高降价50%
“按病种划分,这次入围的5个药物覆盖3个病种,其中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有3个,三家企业竞标,罗氏面临的价格压力非常大。”一位接近谈判的药企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他们最终公布的信息是,罗氏‘竞标失败’。”
“从去年就开始谈(判)了,根据企业自身品种能够接受的方式和降价幅度来一家一家地谈,协议也是一家一家地签。”前述接近国家医保谈判方面的人士告诉记者:“每一家都有自己不同的定价原则,跨国公司还需要维持全球的价格体系稳定,这是个并不太容易的过程。”
今年3月,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公开表示,国家卫计委选取了5个左右涉及癌症治疗及重大疾病治疗的药品,作为谈判试点,通过谈判,价格比较贵的专利药、进口药价格降幅可达50%以上。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进一步表示,药品谈判成功以后,将考虑纳入相关的药品报销目录,使药价得到降低。
由于医保的国家付费机制,作为药价谈判最核心的医保价格谈判一直被视为中国药价改革的核心突破点。
药品价格谈判的准则各国相差不大。以较为系统的意大利为例,大致包括:对疗效欠佳的药品分析其成本效益、对可替代的药品对比其风险效益、对功效相同的药品对比其每天治疗成本、评估国民医疗保健体系的经济影响、评估新药品的市场份额、欧洲国家的价格和消费数据等。
“第一批选的几个品种针对的疾病,肺癌、慢性乙肝都是目前国内比较高发而且用药负担比较重的,这是一个基本原则,我们希望能够从公众感受最明显的品种和疾病上减轻他们的负担。”前述接近国家医保谈判方面的人士表示。
对于“含金量”极高的医保,药企通过降低价格获得入围医保的身份,从而拥有较为稳定的销量和市场,一直是医保谈判的筹码。
在国家层面医保谈判启动前,各地的医保价格谈判已经“投石问路”。
2013年,《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公布,明确以需求为导向,重点将肿瘤用药、心血管用药、儿童用药、公共卫生用药、中成药中的专利药品和独家产品纳入谈判范围,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谈判药品类别和品种数量。
此前,一位接近卫计委方面的权威人士透露,将建立国家和省、区、市两级药价谈判机制,不同类别的专利药和独家生产药品会有不同的办法谈判,市场份额、临床使用需求等都会成为谈判参考因素。
2013年以来,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的省份开始尝试省级的高价药物价格谈判。2014年12月,浙江省将31个高价药品纳入该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范围,次年3月,经推荐和遴选,选取15种纳入大病医保支付范围,包括赫赛汀、格列卫、易瑞沙、美罗华、晴唯可等,以进口药为主,药价平均降低19.27%,最高降幅达54%。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评价认为:“创新药物的定价政策,从药厂的角度来讲,是希望提高新药的市场可及性和企业的收入;支付方则是为了控制价格,根据社会意愿支付和支付的能力,为卫生服务提供合理的药价,最终达到鼓励进一步药品创新的双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