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事服务改革是今年医改热议的话题。医院在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同时,如何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提升服务能力,成为医院管理者需要正视的问题。
7月12日,国家卫计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公立医院开展药事服务模式转型提供的各项措施亮点颇多。
建立药师激励机制 逐步提高药师待遇
为进一步加强药学部门建设,《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药师激励机制,保障并逐步提高药师待遇。鼓励各地在医事服务费中体现药师劳务技术价值,抑或是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也可以开设药师咨询门诊,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
严控处方审核 处方点评与医务人员待遇挂钩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处方审核制度,确保所有处方经药师审核后调配发放。并且加大处方点评力度,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和评价药师审核处方质量的重要依据,纳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指标中。
开展信息化药事服务 创新药事管理方式
为提升科学管理水平,《通知》要求各地创新药事管理方式,将临床用药管理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予以体现,在此基础上建立药事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提高管理效果和效率。
例如通过多媒体、自助查询机和微信平台多种方式,方便患者查询药品用法、用量、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随访;为患者提供药品配送、用药指导等等服务内容。
附全文内容:
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措施逐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为适应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促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药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高度重视药事管理。药学部门是医疗机构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的重要部门,药师是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的重要医务人员,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事服务是诊疗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药事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药学服务能力。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药事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各地要结合医学模式转变,推进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促进药学工作更加贴近临床,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人性化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二、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三)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医疗机构要设置相适应的药学部门,落实《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规定,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配备。药学部门要发挥管理职能,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切实加强药品遴选、采购、处方审核、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四)建立药师激励机制。各地要重视药师队伍建设,通过完善培养培训、绩效考核和分配机制,保障并逐步提高药师待遇,吸引优秀药学人才,稳定药师队伍。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设药师咨询门诊,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鼓励各地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过程中,积极与地方价格主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在医事服务费中体现药师劳务技术价值,也可以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建立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合理用药。
(五)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各地要大力培训和合理配备临床药师,发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师队伍。临床药师要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施药学查房和药师会诊,提供药品信息与用药咨询,开展临床药学教学和药学应用研究等,发挥在合理用药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