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共5603字,分4页,当前第4页,快速翻页: |
NBD:省级药品统一招标还有继续下去的必要吗?
于明德:其实省级药品统一招标就是药价改革的障碍,这是由于主体错位导致的。因为药品招标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医院是采购的主体。药品招标办是政府机构,它既不买药也不卖药,也不付钱,让它来决定药品价格,不是很合理。药品招标办不知道药品市场实际的供需情况,难以做出客观的药品价格评估。药品价格应该让市场来决定,政府的作用就是监督。医疗机构是采购主体,可以通过联合招标,委托招标等等,在市场环境下,找到一个平衡点。取消省级药品统一招标是药改的大方向。
NBD:你对按病种付费的模式怎么看?
于明德:目前,在北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医保支付模式都是按照以总额预付制为主,以病种付费、人头付费等付费模式为辅。这种复合付费模式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按病种付费模式很科学,它让专家评估一个病种治疗好需要支付的费用,然后依此为标准,让医生按照这个标准进行治疗和用药,超出的费用由医院承担,结余的费用归医院所有。但是操作起来很复杂。因为同一种病,有不同的病因,有不同的治疗方案,治疗的成本也不一样,所以在推广方面存在难度,可行性很低。综合来看,以总额预付费为主,病种付费、人头付费等为辅的付费模式是比较可行的。
NBD:政策是出来了,但是要怎样才能落实到实处?
于明德:目前国家给的也是一个指导性的东西,要把这个事情做好,还需要很多细节、很多核心配套的政策。比如核心的医保支付标准细则缺失,还没有一个大家都认可的支付标准。个人建议按照5年来全国市场的实际招标情况来考虑,把5年全国各个省市的中标价取中位值为医保支付标准价,排除最高值和最低值——因为最高值老百姓受不了高药价,取最低值药企受不了,取中值作为支付价标准双方都能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