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续涌动的热潮中,社会办医再获政策支持,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将获得同等待遇。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资格。
“近些年来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非常普遍,提出有序的说法,也是希望社会办医能够有序进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表示。
但是,目前社会办医的规模、数量和速度与国家“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床位数、服务量均占全国总量五分之一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公立和民营医院力量的极度不均衡,也加剧了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经营困难。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金春林此前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主办的卫生政策上海圆桌会议上表示,要真正做好社会办医,需要为公立和民营机构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公立医疗机构要实行限制,明确一个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的规模、数量和办医方向,让出足够的空间给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此外,医保政策、价格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各方面都需要突破,包括推行多点执业,以解决民营医疗机构的人才匮乏问题。
为鼓励社会办医,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要减少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2000年卫生部和外经贸部联合制定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合资、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即外资股份最高可占到70%。过去我国只允许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的医疗机构。2010年11月,国务院58号文提出,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的股权比例限制,对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在我国境内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进行试点,逐步放开。但实际操作中,只允许港澳台资本举办独资医疗机构,未来或将进一步放开。
“可以说鼓励社会办医的态度是肯定的,但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具体落地。”蔡江南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要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相对于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提法,更强调了要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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