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官方媒体《中国医药报》发布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的消息,文中提到,总局已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随后,阿里旗下天猫医药馆向入驻平台的商家发布通知,于2016年8月1日停止药品在线交易功能。
曾经被多方看好的第三方平台零售药品业务被突然叫停,引发业内对医药电商前景的猜测与担忧,医药电商们的寒冬真的来了吗?现在过得怎么样?身陷其中的他们又将如何突围?
回顾:政策在放开而非收紧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有必要对我国的网上售药政策进行梳理。
1999年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明文禁止网上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六年后的2005年,政策开始转向,文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明确只允许非处方药网上交易,网上销售药品成为可能;
沉寂九年后,政策密集发布。2014年政府推出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允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互联网平台网售处方药,可以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平台进行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配送;
2015年“互联网+”概念的提出进一步推动了医药电商政策限制的放宽,在文件《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意见》中明确了要大力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此后,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医药零售试点结束。
通过十几年来网上售药政策的回顾,我们清晰地看到,政府一直在努力尝试和着力推动网上药品销售,此次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医药零售试点,是由于试点过程中暴露出了“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可见,并不是政府主动关上了网上售药的大门,而是其中出现了问题,需要暂时停下脚步来解决。
市场:潜力巨大
消息中同时提到,“结束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不影响已经获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依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规定,继续开展企业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交易服务业务;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实体药店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这就意味着已经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企业的网上售药业务没有受到影响。
那么,究竟有多少家药品经营企业“有证”呢?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显示,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共发放《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616张。2010年以前,每年发放的证书数量都是个位数,这种情况从2011年开始有了根本性转变:2011年发放证书共计34张,2012年27张,至2013年开始 “井喷”——2013年106张,2014年166张,2015年212张,2016年截至7月31日共发放59张。从发放证书的数量变化上可以看到,政策在持续推动网上药品销售业务的开展,未来几年的情况有大量的想象空间。
“试点取消,加上很多媒体负面报道,大家以为药店商快‘挂’了,其实对我们商家是没有影响的,多年下来,医药店商步伐一直很稳健。”8月20日,在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指导,蔚蓝客和健康卫视主办的“2016NETmed‘互联网+医’健康创新论坛”上,康爱多网上药店总裁助理、战略负责人黄筱杰表示,就目前来讲,患者有品类、地域、时间、应用和价格五大康复痛点,是医院和实体药店都无法做到的,却也正是医药电商得以在中间生存的一个空隙。“整个行业都在讲医药电商出路在哪里?事实上,无论讲什么都要回到本质,本质就是用户需求,就是我刚刚讲的五个痛点,康爱多就能解决用户的康复需求和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