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遍布大街小巷的药店走向便利化,北京商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药店非药区域中兼职卖日用品的情况较为普遍,但是否有资质与合规成谜。在工商局营业执照审批时,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即可,但药店主要监管部门为食药监局,依据北京市食药监局要求,药店内销售日用品属于违规行为。
药店卖日用品成常态
北京药店销售日用品已经成为常态。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发现,药店销售卫生纸、卫生巾、洗发露等日用品现象较为普遍。在海王星辰西花市店、广渠店以及双井店内均可看到卫生巾、郁美净等日用品。西花市店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店销售的日用品比普通超市售价还低。“之前店内卖的东西更多,有玉米油、橄榄油、米、洗衣服、沐浴露,但后来没有再卖了。”在国大药房和平西街店内,店内有专门销售香皂、卫生巾、洗发露、卫生纸等日用产品的柜台;广惠康大药房内设的柜台中,有专门摆放护手霜等日用品的销售区域。
搭载日用品销售,让分布在社区周边的药店有了更多内涵,但销售是否合规还很模糊。
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非药品区域”使用面积不得多于30%。北京市东城区食药监局相关人员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2年2月1日开始,东城区药店如果在规定面积之外有剩余面积可以卖化妆品、日用品。“只要东西不是很怪,都可以在药店销售,并且可以开具发票。”
在2014年时,北京市食药监局局长张志宽表示,从当年6月开始,全市5000余家药店正式启动“安全岛”工程,在卖药的同时兼卖杂物、日用品的情况被制止。张志宽表示,“安全岛”工程一方面将严格药店准入,规范药店经营项目,严禁其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禁止售卖生活日用品和普通食品,如销售牙膏、牙刷、纸尿裤都不允许。北京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员表示,原则上药店只能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没有登记可以销售日用品。
北京商报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药品零售药店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药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零售药店内设有非药品区域;零售药店能否经营日用品,以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有分析认为,药店内可以经营日用品,只要在工商部门备案即可。没在工商部门备案而经营的,则是扩大经营范围的违规行为,要受到一定的惩罚。
多元经营为生存
药店销售日用品一方面为了增收,另一方面也是提升顾客到底率的重要方式。据一家药店负责人透露,实行药品零差价后,医院药品价格和药店相同,有些药品医院的价格甚至更低。药店药品失去价格优势后,生意也履步维艰。“药店多元化经营,也是生存所需,提高药店整体利润。”
一位不愿具名的三甲医院医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国家实行药品零差价后,医院内部分药品价格确实会比药店要低。另外,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必须出示处方单,但在医院医生层面并不愿意将处方单外流。“患者向医生索要处方单时,医生会以电脑无法打印处方单只能到药房拿处方单等理由应对患者。”
个人用品和生活用品的销售确实能为实体药店带来一些收入。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全国零售药店日用品销售增长22%。其中,海王星辰2013年前三季度日用品与个人护理产品所带来的收入占比超过19%;老百姓大药房2013年个人护理、生活用品收入为8661万元,占比约为2.6%。
不过,多元经营为实体药店带来收入的同时多地出现套用医保问题。为此,广州、洛阳等地均发布文件禁止医保药店销售日用品。
套用医保现象难禁
北京医保定点药店数量限制被打破的消息让药店兴奋。仁和药房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仁和药房网在北京没有医保定点药店。“目前有两个门店开通医保即时结算系统,但政策方面还没有说什么时候可以正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