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年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部门分工意见。医疗卫生领域的发展关乎国民健康水平的改善,那么,在重点工作部门分工中,医疗卫生相关部门应当承担怎样的角色?医药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在其中调整发展策略和寻求发展机会?医药地理梳理了此次《意见》中涉及到的八个关键词,以供参考。
监管升级,全面推行“一条龙”服务
《意见》中指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工商总局牵头,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国家发改委之前印发的文件,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大部分药品已经取消政府定价。按照本次《意见》要求,政府在药品价格中承担起监管的角色,此番角色的转变,也体现出国家为保障药品价格改革顺利实施的决心。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网式共享,也是从根源上杜绝类似“问题疫苗”事件的再次发生。
质量为先,打造品种、品质、品牌“三品合一”
为改变我国 “医药大国”为“医药强国”的现状,国家一直十分关心我国药品特别是仿制药的质量提升。从3月开始,国家食药监总局就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导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
此番《意见》中,也特别提到了质量安全标准的国际化工作,其中明确指出:提升消费品品质。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办医”或受追捧
非公立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好,对公立医院改革是一个良好的助推器,发展的不好,对人民的医疗卫生安全则带是重要的健康隐患。
本次《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依法严格履行合同,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同时还在第二十八条“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中也指出要“鼓励社会办医”。
医保大改,异地就医或将实现
《意见》中提到,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增长9.6%。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国务院医改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如何让医保更好地跟着人“流动”起来,今年成为了全国两会期间热议的话题。李克强总理也指出,“要在今年基本解决省内就医异地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争取用两年时间,使老年人跨省异地住院费用能够直接结算”。此次《意见》明确了医保改革的主体,而对于如何建立国家统一的就医结算平台、报销基金来源等问题,则需要细化讨论。
医院改革,公立医院试点再扩大